《意见》对现行的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制度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积分落户制度核准分值不变,仍为120分。
《意见》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对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移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在积分设置上提高分值、增加权重。
&最新指标分值到底啥样?
小编带你详细了解一下
&基础指标
年龄情况 (最高分值为60分)
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积20分;每减少1周岁,积分增加1分
居住情况 (最高分值为50分)
在我市城区办理《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10分
&参保情况 (最高分值为50分)
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10分
&加分指标
职业资格水平
取得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0分
取得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0分
取得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0分
取得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0分
取得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
&举家迁移
申请人整户迁入的,加5分
&荣誉称号
获得“沈阳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以上称号的,加50分
&特殊艰苦行业
从事环卫、护理、保安、民办教育、殡仪服务、公交驾驶、消防等特殊艰苦行业的,工作每满1年的,加20分
&民营企业法人
申请人是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加15分
&社会服务& (最高分值为10分)
无偿献血,每献血1次加2分
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加5分
&减分指标
违法行为
近5年内曾被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次扣减5分。
刑事犯罪记录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罚的,按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月)乘以5减分。
“一票否决”指标
申请人参加邪教组织的,取消申请积分落户资格。
除了积分指标变更
可以落户的房屋也有新的规定
调整后的《意见》规定>>
申请人或亲朋具有合法手续的房屋
单位集体户口
毕业生集体户口(毕业两年内)
派出

所人才集体户口(只限申请人一人落户)
租赁住宅(需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得视为合法稳定住所)
办理程序优化
带上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办理就行
不用再到人社局等机构打分
更方便了!
申请人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办理积分落户审核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派出所审核后,对申请人的各项指标予以打分、汇总,达到落户核准分值的,上报区公安分局审批落户。
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会及时告知申请人有关情况。
除了积分落户
这些方式也可以落户
人才落户
凡在沈阳创业、就业的企业人才,只要符合3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
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
5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均可在沈落户
落户时,持毕业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派出所即来即办!
&购房落户
购房入户条件
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包括参加房改的军产房等、赠与房、继承房等)成套住宅,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以上情况可以准许本人、配偶、同住(指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未婚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18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单独迁入、军人购房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可迁入,住宅没有面积和金额限制、非住宅需达到50平或20万)。
&购房落户材料
1. 落户人户籍证明(原件,一个月有效,原籍派出所开具,省内人员不必开具)
2. 落户地房产证、契税证
(2012年1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集体土地可不提供)
3. 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
4.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再婚人员需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达到婚龄的未婚人员无需提供单身证明)
5. 随迁子女的出生证
&6.参加房改的军产房等需提供相关手续,赠与、继承房需要公证书
拍卖房需提供法院判决书
7.军人需提供军官证
8.村委会和村民代表表决同意书(农村地区购房)
办理流程
持以上材料,前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总体流程>>
申请 → 窗口受理 → 现场审查 → 办结
办理时限
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即时办理(落户农村地区需报分局审批)
相关提醒
如果购买的住宅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凭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办理落户
而且不仅仅是给你户口
还给你钱、给你政策!
如果你是高精尖人才▽
&如果你是中青年科技人才▽
&如果你是海外高层次人才▽
&如果你是紧缺急需型人才▽
&快来沈阳吧!
落户方便、政策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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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见证你自己走向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