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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大招!2023年上海积分落户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优先落户!

2025-02-05 14:1418290eric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上海档案。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指: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上海居转户户口,undefined应提供《undefined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8.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9.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10.申请人在户籍地的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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