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了防范假冒伪劣食品常识,

提示如下:
一、常见风险
(一)“三无”食品:即包装上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这类食品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无法得到保障,可能含有过量的添加剂、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可能导致健康问题。
(二)“山寨”食品:即模仿其他品牌食品的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误导消费者的食品。如“雪碧”与“雷碧”、“银鹭”与“银鹫”。山寨食品在生产过程可能无法严格按照规范的工艺流程生产制作,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等问题,这些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三)伪劣食品:即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食品。这类食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长期食用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四)过期食品: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过期食品可能已经变质,食用后容易引发食物中毒。
(五)虚假宣称功能食品:在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等方面,做出不符合食品真实属性和科学依据的功能声称的食品。这类产品宣传多为虚假夸大,食用后可能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二、购买注意事项
(一)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集市、超市、便利店等正规渠道,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
(二)认真核对食品名称

、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签内容,不买无标签或信息模糊的产品。
(三)观察食品色泽、形态、质地观感性状有无异常,闻辨气味,杜绝购买变质、有异味或感官异常的食品。
(四)购物时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付款记录等凭证,以便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便于维权追溯。
三、维权途径
在购买食品时,如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