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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落户政策即将到期,有落户准备的小伙伴抓紧时间

居转户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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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作为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吸引着来自全球各地的人才。为了在吸引人才的同时留住人才,上海的“居转户”政策——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于2012年2月12日施行以来,

上海作为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吸引着来自全球各地的人才。为了在吸引人才的同时留住人才,上海的“居转户”政策——居住证转户籍政策,于2012年2月12日施行以来,已经成为拿到户口的主要途径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实施了约10年的“居转户”政策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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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政策截至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居转户落户政策已经过去两年时间,距离政策有效期截至还剩最后一年,对于按照目前居转户落户政策准备的小伙伴来说,需要有一些紧迫感了。

一方面是政策到期之后可能会有调整,如果你目前居转户进度还比较慢,政策一旦有变化,会对你的落户有很大影响。

另一方面是目前上海人才引进比较偏重高薪高学历技能型人才,为平衡总体落户人数,居转户落户政策可能会缩紧。因此建议大家要加快落户步伐,尽早拿到户口。

上海居转户现行申请要求:

一、基本条件

条件一:有中级职称(7年+1.3倍社保)同时满足: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有居住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有居住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

4.有中级职称或技师,且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市场评价标准正常要求社保达到近4年有36个月≥1.3倍);

5从事与中级职称或技师相对应的工作;

6.用中级职称作为落户条件需要拥有可积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用技师作为落户条件需要证书的取得方式合规,如报名条件涉及到学历则需要学历合规。

条件二:没有中级职称(7年+2倍社保)同时满足: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有居住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有居住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

4.社保要求近4年有36个月≥2倍;

5.需要中专及以上学历(建档使用)。

条件三:3倍社保落户(5年+3倍社保)同时满足: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5年;

2.持有居住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

3.持有居住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

4.工作岗位符合企业的科技和技能岗位;

5.社保要求近4年有36个月≥3倍。

优缺点:

优点:比较稳妥,没有特殊要求,只要7年社保就可以申请。

缺点:7年时间比较久,而且满足了条件后还要排队走申请流程,各个区排队情况长短不一,有人会排队达一年之久。

适合人群:适合没有特殊资格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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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要求细节注意点:

一、公司要求

1.公司注册地在上海

2.公司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3.工商登记状态正常 (未注销、未吊销)

注意:上海居转户申请与单位人数、注册资金没有必然联系

不能申请居转户的公司

1.上海居转户可以是劳务派遣关系,公司可以委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代为办理

2.上海居转户的公司不能有人事代理 (人事外包)行为,此类公司不能办理落户

3.办理落户上海相关事宜的公司,公司人事专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关系的不可以)

4.在上海的办事处和不在上海申报营业税的分公司不能办理落户相关事宜

5.外地公司派遣到上海公司工作或者上海公司派遣到外地公司工作的,只要劳务派遣合同上有体现,即使社保和个税都在上海也不可以

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是无法单独上海落户的,必须通过企业渠道。(个体工商户可以给员工缴纳社保,虽然不能给员工办理落户,不过员工社保可以计入落户的累计时间)

7.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办法办理落户。

8.一人有限公司除了股东是一个人外,和其他的普通有限公司一样,是可以为员工办理落户的,企业主本人可以通过员工渠道上海落户(自雇)。

9.外地公司上海的分公司,要是在上海报企业所得税可以为员工办理上海落户,但是由外地总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的不能为员工办理落户上海的,不过期间缴纳社保并申报个税(工资、薪金)的时间是可以计入累计时间的。

10.企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代表处、管理处和办事处等等,由于是非独立核算需要上一级主管企事业单位申报企业所得税,因此是不能为员工办理上海落户的,要是上一级主管企事业单位在上海的需要由上一级单位办理相关落户手续,要是上一级主管企事业单位在外地的则无法办理落户上海,不过期间缴纳社保并申报个税(工资、薪金)的时间是可以计入累计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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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系统生成,用人单位报区人社部门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

3.婚姻状况材料,包括:

(1)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2)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5)丧偶:丧偶相关材料【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4.本市落户材料,包括:

(1)本人在沪居住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2)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3)在沪亲属(直系亲属)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材料【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

(4)在沪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无。

【“房屋有效权证”是指以下凭证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载有产权份额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法院生效判决或者公证部门公证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房屋凭证。】

5.补充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除以上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家属材料

1.配偶随迁的,提供:

(1)配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

(2)配偶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

(3)配偶承诺与授权【与主申请人共同签署】。

2.子女随迁的,提供: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2)子女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

(3)满16周岁及以上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提供学籍材料、在读材料。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除以上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与依据的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1.(中、高级)职称条件申报的材料: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职务)证书及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2)通过聘任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提供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3)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或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可查询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专业岗位的另需提供职业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如: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提供医师(护士)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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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子女随迁/投靠

随迁落户条件及材料

1、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提供学籍信息;

重点注意

16周岁以下可以随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若超过了 16 岁,正在就读高中也可以,需要提供高中学籍证明。因此,孩子超过 16 岁且在读是职中、技校、海外学校等,都是不能随迁的。

非常规居转户申请条件

条件一: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可直接落户

条件二:远郊区地区教育、卫生等岗位

5年居住证+5年社保+中级职称+后4年36个月1.3倍

条件三:投资和创业人才

7年居住证+7年社保+后4年36个月1.3倍+投资创业符合要求(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条件四:科创人才

符合科创条件的可缩短居住证年限

条件五:五个新城重点产业和教育、卫生、文化类事业单位

5年居住证+5年社保+3年新城工作+中级职称+近4年满足36个月1.3倍社保

5年居住证+5年社保+3年新城工作+近4年满足36个月2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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